|
关于开展“感受.魅力重庆”
——“ 网通杯”重庆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团委、各直属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参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动员青少年以自已喜爱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去表达、传递、感受重庆的魅力,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网络短信文化,为营造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作贡献。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青春红岩”首届重庆青年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渝青联发〔2004〕62号文件)要求,共青团重庆市委、中国网通重庆市分公司决定联合开展“感受.魅力重庆”——“网通杯”重庆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感受.魅力重庆
二、大赛时间
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
三、参赛对象及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为青少年。参赛者分为三个组别:14-17岁、18-24岁、25-35岁。
2、参赛作品分为“感受.魅力重庆”故事、Flash创意、网络小小说和短信四类。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
4、“感受.魅力重庆”故事的体裁不限、字数不限,但必须是身边发生的真人真事。“网络小小说”以“感受.魅力重庆”为内容进行创作,字数以1200字以内为宜。短信的创作应精练,每条短信作品原则上不超过70个字。每名参赛者只能提供1件参赛作品。
5、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参赛作品如需出版发行或提供网站下载服务,版权归共青团重庆市委、中国网通重庆市分公司所有。
四、参赛方式及截稿时间
1、大赛主要通过登陆网站方式提交参赛作品。参赛者通过登陆中国网通重庆市分公司网站(http://www.cqnetcom.com.cn/),直接在线报名,并以发邮件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邮箱地址为:duanxin@cqnetcom.com.cn
2、参赛作品可由集体创作,但须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的未成年人必须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通过校内网络场所递交参赛作品。
3、提交作品的截止时间:2004年12月28日。
五、评选表彰方式
1、参赛作品将经过初选、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参赛作品经初选后发布在大赛主页:中国网通重庆市分公司网站(http://www.cqnetcom.com.cn/)上,面向全社会进行在线投票,对初选作品进行复评。在复评的基础上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终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获奖作品。
2、大赛设立一等奖3名(各评选项目各年龄段1名)、二等奖6名(各评选项目各年龄段2名)、三等奖9名(各评选项目各年龄段3名)、优秀奖若干。大赛同时设立组织奖,用于表彰在大赛过程中组织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直属团组织。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感受.魅力重庆”——“网通杯”重庆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是“青春红岩”首届重庆青年文化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2、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紧紧围绕“感受.魅力重庆”这一主题,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青少年特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进行生动的思想道德教育。
3、注重引导,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结合大赛组织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团员、青少年中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爱家乡的情感。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将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宣传部。
|